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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阻的道路:天安門鎮壓之後的政治性勞工組織

 

引言

工人運動者在 1989 年民主運動結束後的鎮壓中遭受了巨大的打擊。雖然隨後幾年通常被認為是中國工人運動的低谷——至少直到 1995 年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在北京舉行,標誌著中國公民社會的解凍——即使在如此充滿挑戰的時期,一些活動人士仍繼續嘗試組織工人。這些人們懷著在 70 年代和 80 年代的民主運動中形成的理想,從事著明確具有政治意味的勞工活動,常常設法從 1989 年的「廢墟」中重新聯合各種反對力量。雖然這些團體的大部分領導人物都是知識分子出身,他們與國有部門和農民工聯合組成原始工會(proto-trade union)的可能性足以威脅到黨國,以至於遭受鎮壓。這篇文章探討了其中一部分組織,這些組織分別為了什麼而努力,以及它們的最終消亡對中國勞工運動意味著什麼。

1995年5月21日,劉念春在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NPC)提交了一套請願書後,在沒有逮捕許可的情況下突然被捕,從家人和朋友的視野中消失了。警察搜查了他的家,沒收了信件、報紙、雜志和照片。 劉念春的請願是中國政治異見人士呼籲民主改革和呼籲當局停止侵犯人權行為的運動的一部分。其他100多名持不同政見者也因這場運動被捕。這表明,當局下了決心要扼殺任何有組織的異議行為。

對於黨和國家的鎮壓,劉念春並不天真,也不陌生。作為一名資深的民主活動家,他從七十年代末就深深扎根於異見人士的環境中。當時,作為北京師范學院大學生的他參加了民主牆運動,後來也由於這些政治活動遭到學校開除。1978年,他與詩人北島和芒克一起了成為民主派文學期刊《今天》的編輯。劉念春堅持不懈的活動使他因 「反革命宣傳和煽動」 而入獄三年——他在國際社會組織為他的戰友——另一位資深民主活動家劉青提供支持。劉青最終在監獄中度過了15年。獲釋後,劉念春毫不畏懼,繼續參加1989年的抗議活動。盡管環境更加惡劣,他在90年代初仍繼續從事政治活動,包括與其他政治異見人士一起參加《和平憲章》運動,要求重啟1989年的民主運動並釋放政治犯。

在所有這些活動中,劉念春與中國各地許多參加過早期運動並繼續從事政治組織活動的政治異見人士並無大異。然而,劉念春在一方面有所不同:他將中國工人們包含在自己的政治願景中。

1994年,在他的其他活動計劃中,劉念春和另一位名叫王仲秋的社運人士開始籌備成立「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LPRWP)。這是一個以保護工人權利為使命的民間組織。為了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活動,劉念春向民政部申請了機構注冊。然而,當局並沒有給出什麼善意的回應,於是將他置於「居家監視」之下,五個月後才將他無罪釋放。劉念春沒有因此停手,而是很快又回到監獄」——這一次是為因為1995 年的請願活動。根據北京市政府刑事案件文件,他的主要「罪行」是上訪全國人大和共產黨領導層,企圖建立一個非法組織——即「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經過一年多的拘留,1996 年 6 月,他被判處 3年勞動教育,並被送往黑龍江省的一個勞改設施。據稱,他在那裡遭受了酷刑,健康狀況出現明顯惡化。

劉念春的名字和他短暫存在的組織——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在當時並不廣為人知,甚至至今在勞工運動者中也不為人所知。但他的行動——混合了民主反對派和對勞工組織的同情——展示了一種新的政治模式:承認工人在社會變革和民主化中的力量。

逐漸浮現的政治性勞工組織

1989年民主運動所受的鎮壓並沒有熄滅政治改革的希望。數百名支持該運動的學生、工人和知識分子被監禁、處決或流放,但這亦未能阻止一些人在 1990 年代參加異見活動。其中,多不同背景的人群——許多大學畢業生、受過教育的專業人士和一些工人,他們和劉念春一樣,通常具有參加1970年代和 1980 年代民主運動的背景,在 1990 年代成為了新出現的勞工導向的團體組織者。

這種發展可以被視為一種政治性的勞工組織形式。這些組織者意識到中國市場轉型下工人的困境,也認識到工人政治權力在挑戰國家權力中的重要性。他們的活動代表了一個有意識和戰略性的計劃,即圍繞經濟利益和明確的政治訴求以組織工人。在許多方面,這是由1989年民主運動時短期存在的「北京工人自治聯合會」的延續。 

這些組織的發展並非是單打獨鬥的嘗試,而是屬於整個異見團體網絡的一部分。 1991 年 12 月,總部位於香港的《南華早報》報導說,鄧小平認為「波蘭團結工會」的誕生是「導致東歐共產主義政權全面解體的最重要因素」。鄧小平說這句話的時候,中國國家安全部門正將位於北京的 14 個地下勞工組織作爲其目標。這些組織的成員從 20 到 300 人不等,其中至少有2個效仿了「波蘭團結工會」的運作。

比較三個團體

撇開許多相似之處不談,以勞工為導向的群體有著不同的政治立場和方法。

其中一個相較而言更激進、被認為最接近政治反對運動的團體,是「中國自由工會」(FLUC)。「中國自由工會」成立於1991年,主要關注市場改革對國有企業工人福利的損害,以及工人們處境的持續惡化。該組織將自己設想為 「一個由中國工人自覺努力形成的群眾組織」,其既定目標是「為工人爭取經濟權利和政治自由」。

劉京生是「中國自由工會」的主要創始成員之一。他曾是北京郊區一家國有工廠的工人;儘管出身工人階級,十多年來,他也一直是一位民主運動者。他同樣參與了1970年代末的民主運動,並與民主牆運動中著名的民主運動人士魏京生一起擔任運動刊物《探索》的編輯。1979年,劉京生曾短暫被捕,幾個月後獲釋。當時他已經被當局盯上了。除了「中國自由工會」,他還在1991年初參與組建了一個總部設在北京的地下反對組織。這個組織的另一位創始人胡石根是北京外國語學院的一名學者,他於1992年共同創立了「中國自由民主黨」(China Liberal Democratic Party,CLDP)。因此,「中國自由工會」與它所產生的政治反對派運動密切相關,其領導層也相互重疊。

成立「中國自由工會」後,1991年12月到1992年2月這三個月中,劉京生和其他活躍分子努力地去宣傳他們的思想,并且在北京工人中散發倡導工會自治的小冊子。在 1992 年「中國自由工會」 批評中國經濟改革的小冊子中,他們評論說,雖然經濟改革提高了一部分人的生活水平,但大多數工人階級並沒有得到好處,反而是失去了例如社會保障等本來的權利。作者給出了一些例子:國企工作人員現在不得不自掏腰包支付巨額醫療費用,而在經濟市場化改革之前,這些費用本應由其所在「單位」承擔。他們的主要批評點是工人的「鐵飯碗」被打破——即國有部門工人的權利被侵蝕、生活水平下降。小冊子中的文章甚至還說,共產黨不再是工人階級的政黨。共產黨自己成為了「真正的社會主人」,而工人現在只是它的「僕人」。

同年6月,「中國自由工會」的社運人士因散發有關1989年民主運動的傳單而被拘留。在這些文件中,他們表明了自己的信念:如果要爭取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必須有「民主和健全的立法結構,以便改善工人的權利和福利」。對他們來說,工人是「促進中國民主的『主力軍』」。儘管這些社運人士被拘留, 1992 年 6 月,在日內瓦舉行的國際勞工大會上,國際自由工會聯合會(ICFTU)的幫他們傳播了這些文件。

由此脈絡來看,劉念春的「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屬於較為溫和的群體之一。它在「章程」中聲明其意圖只是作為一個保護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企業家利益的利益集團;它不是一個政黨,也不是一個獨立的工會,它的目的不是挑戰共產黨的統治(這是其憲章中明確規定的事實)。由於這樣的定位,劉念春決定在北京的民政部註冊為獨立的勞工維權團體。在 1993 年 3 月北京公安局逮捕包括劉念春在內的主要活動人士之前,「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自稱在全國範圍内有大約 120 名會員。

「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在當年3月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交的一些議案有助於我們對這個組織的思考分析和議程進行理解。該文件首先強調了「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的兩個主要目標:「保護勞動人民的權益」和「根除腐敗」。第一個提案主張恢復罷工權。1982 年版的中國《憲法》已經刪除了「罷工權」。這份提案的作者寫道,由於中國正在經歷「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發展的艱難過程」,「面對資本主義所有者及其管理者,工人和僱員只能通過援引法律賦予他們的公民的特定權利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他們接著寫道,「絕對的權力會導致絕對的腐敗」,「無節制的財富也會惡化為社會不公的根源」。由於這些原因,他們認為罷工權對防止「財富濫用」至關重要。

該文件的其他幾項提案要求政府官員和共產黨領導人公開個人財產,並主張建立農民工工會。然後,它解決了當時經常被忽視的「農民工」的權利,因為當時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國家工人身上。他們認識到農民工對中國經濟發展的貢獻和艱苦的勞動條件,呼籲全國人大調查勞動條件並立法保護農民工權益。最後,作者認為,隨著越來越多的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合資企業在中國開店,工會要麼缺席,要怎沒有發揮其本應有的作用。因此,他們建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法律,讓工人可以在這些新企業中成立工會。雖然這些提議沒有像「中國自由工會」那樣呼籲獨立工會,但「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為工人的鬥爭提供了更有根據的分析和實際的方向。

名義上最樸實,但可以說是最接近嚴肅勞工組織的是「打工者聯合會」。雖然當時提到該組織將其名稱翻譯為「僱傭工」(hired hand workers),但中文原文指的是我們簡稱為「農民工」(migrant workers)的這群人。這個詞的選擇並非偶然,因為這反映了他們對中國南方農民工的特別關注。

其中一位組織者是李文明。他從湖南省一所技校畢業後,并且在1991 年移居深圳。當時他已經 20 多歲了。在打了幾份零工後,李文明在《深圳青年》報社和同事們(其中一些人參加了 1989 年的民主運動)被農民工的處境震驚。他們認為,面對這樣的情況,唯一的解決辦法是政治性的教育和成立獨立工會。為此,李文明和他的同事們成立了「農民工夜校」,並成立了「打工者聯合會」。他們還發布了一份名為《打工廣場》的通訊期刊分發給工人。最初,在當地市委領導和市工會的支持下,李文明負責深圳政府一個向農民工傳播《勞動法》知識的項目。《打工廣場》特別關注深圳的農民工。

    《打工廣場》討論了我們現在認爲最基本的一些問題,如工作條件、工資、加班和安全,但也討論了更敏感的問題,如工會主義和工人鬥爭。這是了解農民工及其自我賦權潛力的重要步驟。第一期通訊批評政府允許後來發生致命火災的致麗玩具廠在未達到安全標準的情況下繼續運營。通訊認為,只有通過鬥爭和團結工人,才能最好地保護他們的權利與安全。

工人論壇上一篇特別引人注目的文章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我們為什麼要團結?文章將深圳描繪成一個擁有兩個世界的城市:「摩天大樓高、商業發達、商人忙著賺錢」的世界和「深圳真正的主人,數以百萬計的工人」,他們「工作條件惡劣,加班加點,工資微薄」。文章採用激進的語氣,認為「權利永遠不會被主動賜予我們,而是要依靠我們自己的鬥爭」和「如果權利是別人恩賜給我們的,也就很容易被剝奪」。討論得出的結論是,「只有通過我們的鬥爭獲得的那些[權利]才能牢牢地掌握在我們手中」。但以前的鬥爭都是些單打獨鬥,我們需要的是團結。對於那些害怕鎮壓的人,作者認為,團結會帶來力量,工人們因此非但不會失去工作,反而還會感到更安全,擁有更多的工作機會。最後,為了避免像 1993 年致麗玩具廠大火這樣的悲劇,他們認為擁有「我們自己強大的工會」至關重要。

    從黨國的角度來看,《打工廣場》關於工人鬥爭和工人階級團結的語言可能同樣具有威脅性;此外,組織者的人際關係和其中誕生的政治反對運動使他們失去了當局的青睞。 1994年,深圳市公安局以李文明、郭寶勝「企圖組建獨立工會罪」,將其拘留。直到 1997 年,當局才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他們三年半徒刑。

受阻的道路

上述所有團體,都可以看作是過去幾十年工人團體組織者所參與的民主政治運動的延續。他們的思考和訴求反映了他們對民主的關注。一些人與同一時期試圖組建獨立政治團體和政黨來挑戰政府保持著更直接的聯繫。并不出人意料的是,這些組織中有許多都在北京成立、運作——這表明這些組織的政治性質以及它們目標為吸引其他異見者的支持及針對國家的事實。無論一部分團體的意願如何,這其中

大多數人都保持著地下或半地下的狀態,沒有公開、合法運作的前景。

這些團體主要由知識分子持不同政見者領導,沒有堅實的工人階級基礎——這種情況與他們建立強大的國家組織和運動的雄心背道而馳。在他們的短暫存在的時間中,本文所討論的三個團體沒有組織或具體支持任何勞工行動,也沒有證據表明這些團體已經紮根於工作場所的勞工組織。然而,這已經比 1989 年的民主運動更進了一步。當時儘管他們廣泛參與,工人還是被排除在運動的中心和領導之外。但是儘管沒有來自工人階級的成員,這些團體還是以工人的名義說話,而不是組成群眾性的工人階級組織或工會。這也很容易暴露這些組織將工人階級工具化,並使工人們服從於組織者們的政治計劃的風險。

然而,這些團體中的少數確實試圖直接解決工人的問題,並提出工人會指出的不滿。1990年代工人生活水平和福利、權利遭受的侵蝕,以及同時期大規模的農村勞動力遷移,為這些群體的維權信息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儘管 1980 年代和 1990 年代初期沒有看到很多大規模的工人動員,但包括 1993 年和 1994 年的一系列工運在內,都是新時期工人組織動員的曙光。不幸的是,所有這些嘗試都在它們真正發展之前「早夭」。這些團體的組織者和主要參與者在一兩年內被圍捕,許多人被判處重刑。知識分子出身的持不同政見者和團體與國有部門或農民工聯合起來成立原始工會的潛在可能,對當局構成了足夠的威脅,足以引發嚴厲的鎮壓。

通過記住這個現在已基本被遺忘的事件,我們得以一瞥與後來勞工組織不同的的努力。到 1990 年代中後期,隨著任何進行明確政治計劃希望的破滅,農民工對社會保障的需求,催生了互助、法律保護和與經濟利益討價還價等非政治項目。獨立工會主義(unionism)仍然是一個絕對的禁忌,但為支持農民工的以合法權利為基礎的民間社會組織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由於近乎無所不在的鎮壓,這些早期的政治性勞工組織的努力與後來在 2000 年代和 2010 年代出現的勞工非政府組織幾乎完全失去了聯結。

如果給予他們發展的時間,這些以勞工為導向的團體是否會協助工人們建立起大規模的勞工組織和工會組織?他們可能已經找到了一個可接受的範疇。接下來的二十年中,首先是國有企業工人對國有企業私有化和裁員的抵制,然後是農民工為了更好的工資和條件而更大規模的動員。 1990 年代初期以勞工為導向的團體本可以作為這些運動發展為更有組織的民族運動的組織基礎和政治綱領。然而,工人們同樣可能會發現知識分子出身的持不同政見者不值得信任,而且與之交往的風險太大。可以肯定的是,這條道路的前景——即中國工人在獨立工會中的政治組織,作為民主運動的一部分或與民主運動結盟——對黨國的威脅是如此之大,以至於它不被允許存在。因此,在接下來的二十年裡,即使是在工人鬥爭日益增加的趨勢下,在中國出現並採取政治或群眾組織形式的有組織的工人運動會變得越來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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