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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什麼?

愛情是什麼?



文:介方

        

        愛情是人生一個重要的方面,在青年人的生活裡尤其重要。愛情使人振作、愉快、連旁人都很容易看得出;但愛情又很容易引起尖銳的衝突和強烈的痛苦。可以說,愛情是一條通往一個人間樂園的蜿蜒的河道,河水中隱藏著許多危險的礁石。怎樣通過這條河道,達到那世人嚮往的幸福目的地,實在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並沒有現成的航線圖可以幫助每一個人在這河道上平安順利地航行,將來恐怕也沒有人能夠繪製出這樣的航線圖來,至少在我自己寫文章來談論愛情問題的時候不敢懷有這樣狂妄的野心。不過,我相信,如果經過探討而對某些問題得到了比較正確的認識,是可以多多少少減少觸礁沉沒的危險,增加到達目的地的機會。

  我想首先提出來討論的問題,是愛情到底是甚麼。

愛情和婚姻

  因為愛情和婚姻有密切的關係,所以有一種很流行的見解就認為:愛情是一種以婚姻為目的,又靠婚姻來保障和發展的兩性關係。現在社會上多數人對愛情行為的評價就是根據這個原則的。如果一對相愛的男女很認真地打算結婚,到了婚後又始終忠實地履行婚姻的義務,人們就認為他們的愛情是真實、可貴的。反過來,如果一對男女不論怎樣互相依戀不捨,怎樣同心協力地應付人生中其他重大的問題,只要他們不打算正式結婚,尤其是如果雙方或至少有一方同別人有婚姻關係,人們就認為這兩人的愛情是不健全的,甚至是邪惡的。

  我認為這種見解是不正確的,因為它抹煞了愛情本身固有的特性和價值,硬把愛情當做婚姻的婢女。為甚麼只有夫妻(或將要成為夫妻者)之間的互相依戀、互相關心,互相幫助才算相愛,而其他男女之間同樣的情誼就不是相愛?難道後者是漠不關心,或者是相恨嗎?暫且不談婚姻本身究竟是甚麼以及有多大價值(那是另一個問題,而且談起來頗不簡單),無論如何,婚姻決不等於愛情,也不是愛情的必要保障。試看世間上多少毫無愛情的婚姻——「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話有誰沒有聽過嗎?誰敢說這話毫無事實根據呢?

  婚姻是用法律的力量確定一對男女之間的許多義務和權利,包括性的關係、生養兒女,居住在一起並且互相照顧,財產上某種方式的聯合等等。現代的婚姻雖然結婚時原則上必須雙方自願,但絕大多數國家(包括中國和英國在內)的法律規定,一旦結婚以後,即使一方面不願意再維持夫妻關係,也不能輕易解除(須經法院判決)。甚至有些國家的法律規定,即使雙方都想離婚,也沒有這樣的自由。所以,婚姻的本質是用外力(愛情以外的力量,甚至根本是當事人自己的意志以外的力量)來維繫一對男女共同生活的關係,它保證了一個人在生活上不被另一個人任意遺棄(在有能力照顧時不能任她或他餓死、病死,也不能把他或她趕出家門),所以人們常把婚姻比喻為一張長期飯票,但它保證不了愛情。愛情只能出於內心,出於當事人的自由意志。任何外力都不能強迫一個人去愛另一個人。用外力來改變一個人的思想感情的技術還沒有發明(等到有一天發明了,如果這個社會制度還沒有根本改造,如果那時全人類之中不是已經實現了博愛的話,恐怕這種技術也只會讓殘暴的統治者用來增加人間的仇恨,而極少用來增加愛情)。在婚姻關係中,兩個人的愛情可增長,也可以減退,這是多種原因所做成的。如果愛情增長了,那決不是因為婚姻關係迫使他們生活在一起,不能脫離,就非相愛不可。兩個人受外力壓迫而勉強共同生活在一起,內心裡只會日益互相疏離,互相厭惡,而不會日益相愛。

  可見,不應該把愛情和婚姻混同起來,也不應該以為只有婚姻才能夠保障愛情。愛情的價值,愛情的幸福和偉大力量,都是它本身所固有的,而不是婚姻所賞賜或捐贈給它的。與其說愛情要靠婚姻才有幸福,倒不如說婚姻要靠愛情才有幸福。

  當你同一個異性朋友的關係越來越親密的時候,你要考慮清楚:究竟你所期望、所追求的是愛情還是婚姻,是以愛情為主,還是以婚姻為主。這兩個目標是不同的(當然並非說不可能兼得)。以愛情為主要目標,有另外一套適當的做法;以婚姻為主要目標,又有另外一套適當的做法。倘若目標根本弄錯了,或者含糊不清,而後來居然得到幸福的結局,那差不多等於是買中六合彩頭獎一樣地幸運。靠買六合彩決不是正常的發財之道,同樣,靠結婚也不是獲得愛情幸福的正常道路。至於無愛情的婚姻是否可能有幸福,或者有多大價值,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以上只指出了愛情與婚姻是兩回事,特別著重指出愛情並非靠婚姻來保障的。至於愛情和婚姻究竟有甚麼密切關係,相愛的男女要怎樣看待和處理婚姻問題才會得到幸福,當然都是很值得研究的問題,但不屬於這篇文章的範圍,暫且不談。

愛情和性慾

        愛情也很容易和性慾混同起來。不少人以為愛情就是性慾的衝動和滿足。有些俗語中所使用的字眼是愛,實際上是指性。例如「做愛」,其實指性行為,其中未必含有愛。自然,愛情是離不開性慾這個基礎的,否則就變成同友愛、同胞之愛、親子之愛等等沒有分別,不成其為一種特殊的愛(即性愛)了。不過,愛情雖然以性慾為基礎,卻不等於性慾。說得更清楚一點:雖然愛情一定含有性慾的意味,性慾卻不一定含有愛情。一味追求性慾的滿足,即使達到了目標,也未必就得到愛情。反過來,在某些情形下,性的關係即使很少,或者很不完全,也可能有深厚的愛情。

  性慾是人類和其他高等動物的一種本能,一種基本的推動力。性慾在人的身心兩方面造成一種強烈的緊張狀態,要求發泄。發泄的時候需要一個對像。正常的對像是一個異性的人,而最正常、最好的發泄方式是性交(人在做性的自慰行為的時候,也常常想像是在同一個異性性交)。在性慾衝動的頂峰時刻,那人的整個心意都集中在性的對像性的行為上面,差不多對其他一切都不理會或者彷彿感覺不到了。但一旦發泄完之後,整個身心都突然鬆弛下來,同時他的興趣和注意力也發生很大的改變。假使他(這個他字代表任何一個人,男性或女性都可以)原先對他的性對像的興趣單純是性慾,完全不包含愛情,這時他就對那對像完全沒有興趣了,對於剛才過去的性行為,那在剛才簡直代表整個世界的一切的事情,也完全沒有興趣了,甚至會發生後悔,對剛才的性對像也甚至會怨恨起來(怨恨他引起自己剛才做出那樣愚蠢的行為等等)。這種突然從天上跌落地下的大變化,在男性方面更表現得特別明顯。先姦後殺之類的性犯罪的心理原因就在這裡。因此,純粹的性慾完全等於獸慾,絲毫不帶有人類所特有的尊嚴和高尚的性質,有時甚至比普通的獸慾更低下,表現出階級社會裡人類所特有的極端的自私、卑鄙、兇殘的醜惡性質。但是,在有愛情的情形下就不同了。雖然在性慾滿足之後,那人的心意不再像剛才那樣如痴如狂地完全集中在性行為和性對像上面,他卻仍然依戀著對方,而且心中更多了一層親切的感激。他不會對剛才完畢的性行為忘懷或悔恨,卻覺得值得回味和值得驕傲,覺得這行為使雙方的關係更密切了。

  由此可以看出:單純的性慾是一種短促的、爆發性的衝動和行為,它雖然不能光靠自己一個人來完成,必須有另一個人來做對象或伴侶,但一個人在性慾上之需要對方,可能完全是為了滿足自己,而不是為了滿足對方或滿足雙方。性行為要不僅為了滿足自己,而且帶有滿足對方的目的,才含有愛的意味。愛一個人,意思就是用自己的力量去滿足他,使他得到好處,或者使彼此同時都得到滿足和好處。如果只想利用別人來滿足自己,那就根本不能算是愛情。測量一個人同他的性伴侶的關係裡究竟有多少愛情的成份,不能根據他在性慾方面對伴侶的渴望有多大,而只能根據他在各方面(包括性關係方面和其他方面)尊重、關心、愛護對方的程度有多大。性慾既可以是愛情的基礎,可以是愛情的一個方面,也可以是同愛情完全無關,甚至是相反的東西(如強姦)。性慾未必產生或促進愛情,愛情卻一定會促進性慾,而且使性慾找到較好的出路,使性慾容易得到滿足。愛得越深,就為對方考慮得越周到,越長遠,於是就在性關係以外的更多的方面表現出來,同時也顯出它的穩定性。

  婚姻裡面並不含有愛情,或者所含有的愛情成份極低,那是很平常的現象。但是,婚姻裡面倘若不含有性關係,那就根本是虛假的了。各國都把根本的性無能(中國傳統的說法是「不能人道」)作為宣佈結婚無效的充份理由。倘若把愛情和性關係混為一談,那就大有理由說只要結婚就有愛情,而且結婚是愛情的最佳保障了。性慾、婚姻和愛情三者之間的關係是非常複雜的。中共差不多禁止人們公開談論性慾,又把夫妻稱為愛人,可算是這方面的思想糊塗和虛偽的一個典型。要想把這些問題處理得妥當,必須有勇氣面對真理,既注意到這三者的密切關係,又注意到三者本質上的不同。

愛和被愛

  許多人在愛情中所尋求的,實際只是被愛,而不是去愛。他們渴望有人對自己關心、愛護、尊重。為了取得這些利益,他們也準備付出相當的代價。可是他們總是想付出的少些,收入的多些;結果能夠做到「你給我多少,我也給你多少」,就算很難得,很高尚了。這樣的「愛情」,其實只是一種商品交易:拿一些個人服務(對個人的照顧)來做買賣。既然這種交易的內容包括了性關係,所以本質上也可以算是一種賣淫。資本主義社會裡所謂的愛情,大多數屬於這類。

  真正的愛是不計較報答的,是一種無私的奉獻:奉獻愛的人覺得這種奉獻本身就是一種快樂,對方的幸福也就是自己的幸福。能夠把愛給予別人,能夠為別人造福,就表示自己生氣勃勃,充滿能力,這種感覺就是自己快樂的源泉。這並不是說那奉獻愛的人根本不用考慮他的奉獻是否值得,只是,所考慮的不是對方的回報多少,而是對方是否一個值得愛的人。只要有理由相信自己愛他只會幫助他做好人,做好事,不會幫助他做壞人,做壞事,他就可能是值得愛的了。越能夠造福別人,越能夠愛別人的,也就越值得人愛。這標準在各種各類的真愛中都適用。但愛情(性愛)是一種特殊的愛,它使愛者和被愛者互相聯結、互相滲透、互相融合達到最高的程度,所以,把愛情奉獻給一個人,除了要他符合一般的值得愛的標準以外,還要他和自己之間有充足的互相吸引力,使兩人那樣親密地給合成為可能。

  在愛情上斤斤計較的人,很難得到真正的愛情,因為他的斤斤計較的態度恰恰減低了他對真正有愛心的人的吸引力。另一種斤斤計較的態度,即「你不要佔我的便宜,我也決不佔你的便宜」,也是一樣。這實上都是把商品交易的原則神聖化,用市儈的態度來談愛。

愛情和平等

  有時一個人對他的愛人非常疼愛,照顧得無微不至,以至壓制了對方的意志,侵害了對方的獨立性,使對方成為他的附屬品。這種態度以男子對女子為多,易卜生的「玩偶家庭」就是描寫這種情形。當一個人感覺到受人支配、受人壓制的時候,他不會認為自己真正被愛,也不能真正去愛人的。這種關係自然不是真正的愛情,而是控制,是操縱。真正的愛情只能存在於互相平等、互相尊重的兩個人之間。

愛情和理智

  人們常說愛情是盲目的,又認為不由自主地跌進去的愛情才是最真純的愛情,這反映出人們認為愛情和理智是相反的。其實,愛情和理智並不衝突,真正的愛情反倒需要有理智。

  愛情既然是最親切的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尊重、互相聯合,這就需要有深刻的互相了解。然則,沒有清醒的理智,怎能達到深刻的互相了解呢?在那些驚心動魄的痴戀狂戀中,一方或雙方都按照自己變態的心理需要,把一種假象當作了對方,把損害或毀滅當作愛護,把無謂的犧牲當作奉獻——為甚麼要說這種才是真正的愛情,而客觀地選擇愛的對像並且合理地選擇共同奮鬥的道路反而不是呢?

  以上的分析,雖然沒有歸結成為一條簡單的定義,相信總可以多少幫助我們了解愛情的真義是甚麼。根據這種了解,我們必須承認:在現社會裡,真正的愛情是不多見的,真正有愛的能力的人也不多見,這個社會根本是個不適宜愛情以及一切真愛滋長的社會。因此,為了能夠去愛和被愛,為了使愛情之花遍開,不但個人必須去學習愛的理論和愛的藝術,而且必須用集體的力量努力去改造這個社會。


新苗雙月刊 6期/198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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