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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工」標籤下被規訓的照顧勞動——訪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

 



訪:WF
譯:K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FADWU)是一個由香港本地和外國家庭傭工工會組成的聯盟,其眾多附屬工會的成員包括香港人、泰國人、尼泊爾人、菲律賓人和印尼的家庭傭工。FADWU成立於2010年,本身是國際家務工聯合會(IDWF)的附屬機構。我們有幸採訪了聯合家務工聯盟主席(Union of United Domestic Worker)Ratih和IDWF亞洲地區組織者Fish,瞭解香港的外傭的情況和入境事務處在COVID-19期間對「跳工」的打擊。

問:「跳工」的定義是什麼?是指外傭提前終止他們的雇傭合約嗎?

Ratih: 它不僅是指破壞勞動合約,而且雇主也在沒有明確理由的情況下終止了合約。在我們不得不處理的一些「跳工」案例中,雇主沒有向入境事務處提供終止合約的理由。因此,我們必須幫助外傭寫出他們的工作經歷,解釋他們為什麼尋求提前終止合約,並將其發送給入境事務處。許多外傭得不到足夠的食物,有時雇主的孩子會打外傭,這是他們不願意向中介公司報告的。當他們向中介公司報告時,中介公司通常會說:「沒關係啦,你和這個雇主完成你的合約,在你完成後,我們為你找到一個更好的雇主啦」。

問:政府從什麼時候開始關注外傭的「跳工」問題?這是否與COVID-19帶來的變化有關?

Ratih:甚至在COVID-19之前,政府就已經開始關注「跳工」案件了。我記得在2013年期間,政府開始大力關注「跳工」問題。自疫情發生後,政府因「跳工」而拒絕外傭簽證的案例增多,去年比前一年增加9倍,今年前六個月拒簽達72%,數據可見我們的新聞稿

問:根據我的理解,終止合約的機制涉及到外傭、他們的雇主和中介公司。如果雇主想終止合約,他們應該向外傭支付賠償。

Ratih:是的。

問:當外傭想斷約時,入境事務處會說,如果你斷約,他們不會為你續簽簽證?

Ratih: 如果外傭與雇主爭吵並斷約,然後試圖找到另一個雇主並重新申請工作簽證,入境事務處往往會拒絕發放新的簽證。在我們看到的一些拒簽信中,解釋是外傭沒有完成兩年的合約,因此,他們必須先回到原籍國,然後再以新人的身份回到香港。

由於兩個星期的規定,外傭在合約終止後有14天時間尋找新的雇主。但是,如果入境事務處拒絕他們的簽證申請,他們就必須返回自己的國家。

在一個案例中,一名外傭的年長雇主去世,她的合約因此被終止。儘管她的前雇主和她的未來雇主都向入境事務處發信為她擔保,她的簽證申請仍然被拒絕。

問:這有沒有導致過外傭們被拘留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CIC)的情況?

Ratih:很少發生,但是在COVID-19的初期,很多航班被取消。在那段時間裡,大約是2020年的兩到三個月,我們訪問了一些被拘留在CIC的外傭,因為他們的合約已經結束,但沒有航班返回,他們不知道有什麼辦法可以在兩周的時間內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長居留。有些人不知道如何向工會尋求幫助。兩周的時間非常短,一些什麼都不知道的人最終會逾期居留。在這兩周內,如果你知道如何申請延期居留,入境事務處會批准你延期,最長為三個月。延長的時間不能再延長了。2020年,由於沒有航班,邊境關閉,入境事務處照例發放了長達三個月的延期。在那段時間裡,許多外傭會試圖在香港找到新的工作。

中介公司不喜歡留在香港尋找新工作的外傭。他們喜歡新來的人,因為他們可以收取最多的費用(1)。那些已經在香港的人開始知道他們在法律上的權利,而那些找到新雇主的人就不必向中介公司支付那麼多錢。儘管印尼法律強制外傭通過中介尋找雇主,但如果外傭知道如何爭論和討價還價,他們最多只能放棄第一個月工資的10%。但如果他們找不到雇主,就只能通過中介公司找工作。中介所經營的是食宿,他們收取食宿費用。

一般來說,中介機構並不站在外傭的一邊。對他們來說,你既是一個沒有討價還價能力的消費者,也是一個商品。

此外,當外傭與新的雇主簽訂合約時,中介機構從交易的兩邊都能賺錢。中介公司必須相互競爭業務,這意味著他們必須競爭以吸引香港人的雇主,他們向這些雇主作出許多承諾,例如如果雇主不喜歡他們,可以選擇免費更換外傭。一些中介公司說了很多東西來破壞雇主和他們的外傭之間的信任;例如,他們建議雇主保留或扣留外傭的護照,否則他們會用它來非法工作或借錢。

Fish: 從雇主的角度來看,他們正在雇用一個人和他們的家人一起住在他們家裡。通常情況下,這種情況會給雇主帶來很多顧慮和擔心:一個來自國外的陌生的人將住在他們家裡,和他們的孩子和年邁的父母長期待在一起。這意味著雇主已經對家中的陌生人有了戒心。一些中介公司也因此得以利用這種戒心,鼓勵雇主密切監督他們的外傭。

 2022年6月22日,FADWU發信予入境事務處,討論「跳工」問題(2)。入境事務處指,收到的投訴最多的是雇主說外傭在跳工。我們認為,「跳工」已經成為一個包羅萬有的術語,不滿意的雇主一旦對以前的外傭有意見時就會使用這個術語:因為雇主不喜歡這個外傭,所以他們告訴入境事務處,這個外傭可能在進行「跳工」。

這是一個奇怪的現象,社會貶低外傭從事「跳工」的行為。這不是一項法律罪行,也不是香港勞動法中的一個術語,因為在自由市場經濟中,雇主可以選擇雇員,反之亦然。在雇傭關係中,雙方都應該有選擇的自由。

在入境事務處的政策中,他們確實將過早終止合約定義為「在合約結束前的兩年內終止合約」。然而,「跳工」一詞只出現在政府部門的新聞稿中,也出現在他們拒絕外傭簽證申請時發給他們的電子郵件中。

問:外傭在合約終止後多長時間可以找到新的雇主?

Fish: 一旦合約被終止,你只剩下兩個星期的時間在香港逗留。即使外傭可能已經找到了新的雇主,入境事務處也不會在兩個星期內給他們發放新的簽證。簽證申請過程通常需要6至8周。如果新雇主真的給入境事務處施壓,那麼入境事務處可能會加快步伐。即使外傭給他們的舊雇主一個月的通知,並且在他們離開舊雇主之前已經找到了新的雇主,所有這些都是在他們的合約終止後的兩周時間內完成的,為了留在香港,他們只能在緊促的時間內搞定一切。

入境事務處的說法是,一旦合約結束,外傭必須返回他們的國家。然而這卻增加了外傭和雇主雙方的經濟負擔。中介公司將向外傭和雇主收取昂貴的中介費:迫回國意味著未來的雇主只能在網上面試。但當面面試對雇主來說是總是最好的。

Ratih: 我認識的一個朋友工作了16個月,直到被雇主解雇,但還是找到了一個新的雇主。然而,入境事務處拒絕了她的簽證申請。8個月後,在回國後,她在香港找到了一個新的雇主,但她的簽證申請仍被拒絕,然而他們卻對被拒絕的原因一無所知,之後,他們向入境事務處發送了一份他們原來工作的經歷,但仍然沒有任何回音,原因還是一個迷,包括:拒簽是永久性的嗎?她做錯了什麼?這一切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這對外傭來說形成了一種寒蟬效應,他們非常擔心如果他們的合約被終止,是否意味著一旦他們被迫回國,就永遠無法獲得新的簽證?這種擔心就使她們即使面對著雇主的不合理對待仍需忍受下去。例如說::一些年長的雇主就因此養成了毆打外傭的習慣,外傭卻因為害怕在合約期內中途離開就得不到簽證,所以他們忍受著毆打和辱駡,希望能撐過這兩年的合約,不對外說出這些不合理的經歷。

即使外傭向入境事務處報告虐待行為,他們的調查通常也是偏向雇主的。入境事務處很少詢問外傭的情況,對雇主在家裡如何對待他們從不過問。

我們有一個案例:一些被提前終止合約的外傭無法獲得工作簽證的續簽。而且由於COVID-19帶來的入境限制令她無法回國,最後在街上睡了一段時間。當她們試圖對入境事務處的簽證申請決定提出上訴時,她們給予了入境處一些她們決定提前終止與前雇主的合約的原因,包括:因地方不足而不得不睡在廚房和廁所裡的情況,而因為睡在廚房,雇主晚上起來上廁所或使用廚房用具,她們就會被吵醒,這直接導致了她們的體重在短時間內下降了很多。我們都知道香港的公寓有多小:沒有空間,也沒有隱私。

在這個案例中,入境事務處似乎不把外傭在前雇主那裡的惡劣生活條件當成是提前終止合約的有效理由。然而,在很多情況下,入境事務處在接受或拒絕簽證申請時,似乎相當重視雇主對其前外傭的投訴。整個過程是非常不透明的,我們認為這是對外傭的偏見,他們的故事往往被忽視。

問:中介公司有否為為外傭與香港潛在的雇主提供聯繫幫助?

Ratih: 大多數中介不會提供幫助。對於必須回國的外傭來說,他們需要通過中介來尋找香港的新雇主。這意味著他們必須像第一次來香港工作時一樣,支付大量的中介費。這些費用從每月3000到4000港幣不等,為期5到6個月。

當他們與雇主發生糾紛時,大多數外傭會聯繫他們的中介公司尋求幫助。在一些外傭的線上論壇上可見,他們在被雇主解雇後的第一反應是向他們的中介公司求助。在他們不知道自己在香港法律下的權利與沒有其他求助方法下,這幾乎是他們唯一會採取的行動了。

在周日和公共假期,我們(FADWU)都試圖在外傭中進行宣傳。我們希望他們知道:FADWU可以提供幫助,他們可以通過加入工會來保護自己。但是外傭們往往因長時間工作而感到疲憊不堪,因此許多外傭選擇假期在家或在街上睡覺而非與FADWU 傾談。

問:當在香港和在工會工作多年的外傭決定回國時,工會會怎麼樣?這種缺乏持久性的情況是否會對工會內部的組織和做法及經驗的延續性產生負面影響?

Fish:如果一個外傭工會成員回家了,他們仍然可以選擇留在工會裡。

Ratih: 有些外傭不想加入工會,他們覺得自己將來都一定會回國。然而一些工會成員,例如 FADWU的主席,他們有很多經驗,且想繼續做工會組織工作,協助其他的香港外傭。但有時他們沒有選擇,不能不回去。當這些優秀的成員離開工會時,就對工會有很強的負面影響。

例如,工會通常每兩年一次選舉執行委員會。在香港的工會需要有執行委員會的司庫、主席和秘書親自出席會議,才能改變工會的銀行資料。這代表外傭必須先向雇主申請假期,因為銀行在周日休息然而這卻是外傭一周中唯一的休息日。如果執委會的成員不得不回家也會為工會帶來了很多行政上的不便。

這些開設銀行帳戶的行政上的困難,嚴重損害了外傭工會的利益。過往有一些政治組織因一些原因而無法開立銀行帳戶,就被視為政治壓制事件,然而在香港,工會會員只有在小銀行 (一些東南亞銀行) 才能以工會的名義開立銀行帳戶。外傭在此基礎上還面臨更多的障礙。

另一個阻礙外傭組織和香港工會組織的實際障礙是公眾對工會形式的公民組織缺乏認可和理解。香港的公益金和許多非政府組織都要求證明工會具有《稅務條例》第88條規定的免稅地位 [俗稱「88牌」 ,然後才能給你提供財政援助或借用他們的場所作為社區空間。有一些組織想讓外傭工會組織使用Facebook來宣傳工會的活動,然而我們卻不得不拒絕這些組織的支持,因為我們無法用「88牌」證明我們能合法使用這些空間。

問題是,香港的工會已經是免稅組織,所以我們沒有「88牌」不應該是一個問題。然而,甚至銀行和社區中心也要求我們提供「88牌」,因為他們不知道工會不需要交稅。

問:是否有一些想在香港定居的外傭,但由於外傭被明確排除在在香港連續居住7年後自動獲得香港永久居留權的規則之外,而被阻止這樣做?

Ratih: 大多數外傭想回家,但他們仍然要考慮到他們要離開的工會。

在2011年,有一個由外傭提出的司法覆議案件失敗了,因為《基本法》第23條規定,外傭和非技術工人即使在香港通常居住滿7年,也不能申請居留權。

在這起案件中,司法覆議申請人是一名移工,他要接管他們老闆的生意,並得到了他們老闆的支持,但法院仍然駁回了移工的要求。

當時,民主建港聯盟(DAB)發起了一場大規模的運動,反對修改法律,讓移工與其他移民一樣獲得居住權。他們使用的說辭是,「獲得居留權的外傭最終會『竊取』納稅人的福利待遇。」民建聯仍然利用這個問題來喚起中上階層的支持。

這種言論不僅在歧視外傭,也不符合邏輯。香港需要外傭是因為他們需要熟練的勞動力來照顧兒童和老人。為什麼外傭對香港社會和經濟貢獻的經驗和價值不被認可?

此外,如果外傭在香港生了孩子,這個孩子也不會自動獲得居留身份。一對為同一雇主工作的夫婦在香港生了孩子,但他們的孩子卻無法獲得永久居留身份。這種情況只發生在外傭身上;來自中國大陸的旅客所生的孩子會成為香港的永久居民,即使其父母不是永久居民。

Fish:爭取居住權是非常困難的,因為這會引致香港社會的大量攻擊和反對。

當我們舉行關於「跳工」的新聞發佈會時,我們收到了很多來自雇主的仇恨郵件(hate mail)和表達憤怒電子郵件,他們使用「降低工資」這一藉口來威脅我們。

Ratih:但是我們必須指出,「跳工」是無稽之談。有些外傭是由於雇主的虐待或不可接受的行為而被迫提前離開合約。也就是說,雇主虐待外傭,以至於她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不得不離開。在任何其他情況下,這都是合理的:工人有權離開他們的工作或轉換工作,但如果一名外傭在他們的合約被終止的兩個星期內被迫離開香港,他們怎麼可能在勞資審裁處的解雇案件上為自己辯護?

中介公司的說辭是,提前離開合約的外傭是從事「跳工」的「公主」,他們是在利用這個制度。雇主有權利無休止地解雇和替換他們的外傭,那麼為什麼外傭沒有權利辭職和替換他們的雇主?

通常情況下,如果一個雇員有能力跳槽,這被看作是一件好事。這是一個跡象,表明該雇員有才華,在就業市場上有一定的議價能力。那麼,為什麼傭工希望找到更好的薪水和更好的工作條件是一個問題呢?渴望更好的工作並不是一種犯罪。

問:外傭在結束合約後會面臨哪些困難?

Ratih:外傭承擔了大部分的費用。他們在被雇主趕出家門後,必須找到一個臨時住處。他們通常要承擔中介費,而且還要面臨新的費用,這將增加他們對中介的債務。然後是他們的新雇主的不確定性,如果他們設法找到了一個雇主。

如果他們回到自己的國家,他們將不得不等待至少6個月才能回到香港工作。還有因檢疫而損失的時間,以及接種適當疫苗和做COVID PCR測試的費用。抵達香港後,許多外傭發現自己必須支付自己在酒店的檢疫費用,而雇主往往會根據外雇人員的檢疫時間按比例削減其工資。

許多剛來的外傭不知道在遇到不良雇主時該向誰求助。他們唯一可以求助的是他們的中介公司,而中介公司通常會告訴他們要忍氣吞聲,把兩年合約的剩餘時間用完。

問:外傭的原籍國政府是否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支援?

Ratih:外傭在不同國家之間的流動不僅涉及到外傭、雇主、中介公司和目的地國政府,還涉及到本國政府。

移工面臨的一個問題是,像印尼這樣的輸出國對目的地國沒有討價還價的能力,他們也沒有特別的興趣去討價還價,因為他們的經濟依賴於外籍勞工的匯款。例如,斯里蘭卡國內生產總值的三分之一來自海外匯款。菲律賓的情況也是如此。同時,這些輸出國並沒有從這種將勞動力外包給國外的關係中獲益--它造成了大量的人才流失和熟練勞動力的流失。

問:外傭組織有否在其本國開展政治宣傳工作?

Ratih:是的,他們在自己的國家也有工會。但這些工會只能影響印尼的政府政策,他們對香港政府幾乎沒有影響。外傭在哪裡工作,他們的利益就在哪裡。無論他們在本國如何努力爭取,重要的是在目的地國家發生的事情。

他們能做的最多是讓他們的政府更努力地代表他們的外傭討價還價,但我們曾經被一個領事館的工作人員告知,他們已經將外傭的要求清單,包括固定的時薪,發送給目的地國家的政府,但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窮國無法抵禦富國。這就是外傭所處的權力關係的性質。

問:Ratih,你為什麼會參與FADWU?

Ratih:當我第一次來到香港時,我不知道我的勞工權利。我工作了兩年,沒有任何假期,我的雇主沒有全額支付我的工資。這是在2004年。那時,還沒有工會,但現在,有很多外傭組織。

2015年,我在簽證方面遇到了一些麻煩,印尼領事館和香港入境事務處方面都有複雜的問題。我的一個朋友向我介紹了FADWU,他們幫助我解決了這個問題。之後,我開始做義工,幫助FADWU的案件工作。

我認為雇主對外傭的態度並沒有太大的改變。在我所處理的許多案件中,雇主對待他們的外傭真的很糟糕。儘管如此,我們仍將繼續努力工作。

在星期天,也就是外傭唯一的休息日,我們在沙田和美孚的外傭聚集區做外展工作。我們詢問他們與雇主的關係,並告知他們的權利和雇主對他們的義務。我們還組織了有關印尼和香港勞動法以及愛滋病的研討會。

我們不僅要幫助外傭,還要培訓外傭瞭解自己的法律權利,使他們能夠幫助其他外傭,幫助工會成為社會的聲音。

我們為外傭提供培訓,但在工會裡,也有很多邊做邊學。工會中的外傭必須做非常艱苦的工作--他們每週工作六天,然後在他們唯一的休息日在工會做義工,接收電話,往往是來自非常需要幫助或驚慌失措的外傭的電話。

Fish: 我們必須讓外傭參與我們的工作,並向他們展示他們的行動會帶來成功。像Ratih這樣的人,面對不公對待並希望有所作為,就是我們需要的人。第一步是找到這些想要發表意見的工人,然後找到一些他們可以發表意見的事項。

即使是在新聞發佈會上對一屋子的記者講話,就像我們為談論「跳工」所做的那樣,也需要經驗和信心。

工會可以採用的最突出的策略是罷工,但罷工不會憑空發生。它們需要多年來與工人建立起紐帶和聯繫。只有這樣,當危機出現的時候,才有可能進行罷工。

例如,香港的建築工人花了十年時間堅持不懈地進行組織工作,才為罷工創造了條件。

在疫情間,外傭在休息日在公共場所聚集,被衛生署的檢查人員以違反社交聚會限制為由罰款。我們開始在Facebook頁面上與外傭討論,我們發現有很多這樣的案例發生在其他外傭身上。在這個問題上,我們能夠動員人們。

如果你有一個可以代表工人做一切事情的發言人,那麼工人就不會有任何動力去自己做,為自己做。工人們很難走到最前,也很難走到風口浪尖上。在香港,工人對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的依賴使工人覺得沒有必要成立工會。

學生能做什麼?社會看到你是學生,人們覺得學生有一種天真和真誠,讓他們覺得學生對抗不公是正常的。所以他們對學生的行動主義照單全收,很少懷疑別有用心或自私的動機。但是現在,政府和政治機構正在針對學生的組織和活動進行攻擊。

2013年的碼頭工人罷工是近年來第一次得到社會廣泛支持的罷工。另一方面,九龍巴士公司司機工會在2018年的按章怠工工業行動受到了公眾的大量批評,特別是受到影響的乘客。醫院管理局員工陣線在2020年初的罷工得到了公眾的支持。

外傭分散在各個家庭中。由於其工作場所的完全原子化性質,這使得他們很難組織起來。此外,外傭罷工的對手不是剝削性的公司或壓迫性的老闆,而是整個社會,即他們的雇主,其中大多數是中產階級的香港人。因此,我們的爭取權益的對象是政府政策而不是雇主。

註:
1: 有關中介公司對外傭的收費請見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的調查報告
2:入境事務處的回信中指:香港政府重視外傭對香港的貢獻,但對濫用提前終止合約更換雇主的做法嚴加對待(俗稱"跳工")。跳工會破壞雇佣關係,對雇主造成不公平和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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